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
波卡国库策略分享:一种自下而上的战略性、有效且去中心化的预算方法
背景 作为波卡教育家、波卡首席大使以及获得Web3基金会的Decentralized Future计划资助的O […]
深度解析:比特币Staking与Restaking项目概况和未来趋势
原文作者: 原文编译:白话区块链 加密熊市再次转向。 在这个时候写点关于比特币的内容是再合适不过的了。随着许多 […]
新柴犬Neiro登场,接棒DOGE成“Meme币新王”?
原创|Odaily星球日报() 作者|Wenser() 今年 5 月 24&nb […]